一、辦理依據:
依據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第6點第2項辦理。
二、受理期間及方式:
本獎公告徵選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,一律採郵寄報名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填寫及寄送注意事項:
(一) 報名本獎需寄送之參選表件如下:
(二) 參選報名書表之繕打:
(三) 參選報名書表需影印分送評審委員,為便於拆卸,所有參選資料一式二份,請統一以長尾夾固定,參選報名表並請檢附電子檔案乙份。
(四) 得獎者參選事蹟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,或因著作權糾紛訴訟,即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,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參選人自行負責。
(五) 得獎者作品、提供之照片等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,惟本會有使用(展覽、發表)權,並得推薦至相關報社或雜誌社等刊物發表,得獎者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(六) 補正一律以電話通知,故填寫聯絡電話務以能連繫本人為主,逾期未完成補正者,喪失參選資格。
(七) 參選書面資料請於受理時間以掛號寄送主辦機關(信封請註明客家貢獻獎參選資料)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八) 本獎以上各項資訊及參選表件並已登載於本會網站供查詢(http://www.hakka.gov.tw/)。
(九) 本會將於隔年得獎者名單公布後,進行退件作業。欲退回參選附件、作品者,請註明退件地址,以利本會退件之作業。
主辦機關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地 址: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(中油大樓)。
承 辦 人:企劃處 黃碧霞小姐
電子信箱:ha0143@mail.hakka.gov.tw。
聯絡電話:(02)8789-4567轉838